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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加分政策有哪些?

2024-10-01 05:28:41 | 瓜准网

今天瓜准网小编整理了考研加分政策有哪些?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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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加分政策有哪些?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标代码为10698,英文名称为Xi’anJiaotong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分为兴庆校区(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雁塔校区(西校区,西安市朱雀大街205号)、曲江校区(西安市雁翔路99号)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河堤路)。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分类、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及选拔原则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或涉及学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钱学森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组,招生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招生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聘任。

第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纪委举报电话:029-82668252,纪委举报信箱:jwb@xjtu.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九条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国家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本科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具有“基础厚、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特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和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学生入校后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进行主修专业选择,根据专业选择的结果进行宿舍优化和调整,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和主修专业选择范围详见我校公布的《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三条 2020年起西安交通大学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的招生按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预资格生,简称钱学森班Q)、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预资格生,简称越杰计划Q)录取,进校后参加钱学森班、越杰计划的选拔,达到要求者进入钱学森班、越杰计划学习,未达到要求者,根据学生意愿在相应大类内确定主修专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经管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少年班、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山东省,提档比例原则上为100%;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市、天津市、北京市、海南省,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七条 对于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但要求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能低于当地一本线(不包括高水平运动队)。现役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线,是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特殊类型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八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考生专业录取排序按该省投档顺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投档成绩和实际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专业。在实行动态平行志愿的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我校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即“不报不调”),包括:会计学(ACCA)、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Q)、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Q)、人工智能、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H)、理科试验班(数学H、物理H、计算机H、化学生物H)、医学试验班(护理)。

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医学类专业;若医学类专业仍未录满,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2020年江苏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强基计划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强基计划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其它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

第二十一条 根据2020年浙江省、山东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20年实际招生专业以该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根据2020年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直辖市)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直辖市)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选考科目组内,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梯次志愿投档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按教育部及各省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我校已为获得强基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五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我校将根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等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七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等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所涉及的二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该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八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进行录取。环境设计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学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实施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书法学校考。书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承担“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招收贫困地区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原则上在当地一本线以上录取。

第三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定向就业本科生,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在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在该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一本线以上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定向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三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我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最低不低于一本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新疆协作计划在新疆一本线上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预科生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结束后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选择主修专业。预科阶段培养地点在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

第三十二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生源限定在教育部规定的西藏、新疆籍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三十三条 为了使志愿学医的考生明确学习志向,西安交通大学在陕西省、河南省、河北省、福建省等省份实行医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招生。

第三十四条 对于录取在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Q)和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Q)的学生,可按《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文件《西安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主修专业预选择实施办法(修订版)》之规定,申请确定主修专业。

第三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三十六条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住宿费和学费。每年住宿费1200元,各专业学费待定。其中,会计学(ACCA)专业新生入学还需一次性缴纳3.9万元的培训费、资料费等费用,各类试验班学生分流后按新专业年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三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八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外语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环境设计和书法学等项目的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第四十条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日、俄等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9-82668320

招生网址:

电子信箱:xjtuzs@xjtu.edu.cn)

考研加分政策有哪些?

考研加分政策有哪些?

一、考研加分政策


(1)三支一扶志愿者


三支一扶志愿者,工作范围是支农、支教、支医、扶贫,服务地域是西部地区。一般情况下,服务期是两年。在服务期满两年之后的三年内,如果你考研究生的话,初试加10分,还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


(2)西部志愿者


西部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其实和三支一扶志愿者在一定程度上有相似之处。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工作。志愿者服务年限也是两年,但是服务期满之后可以延长。如果是完整履约,参加研究生考试的时候,也享受初试加10分的优惠。


(3)特岗计划教师


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一般为三年,期满之后,如果想成为老师,经过教育部门考核合格之后,还可以拿到铁饭碗。与此同时,考研初试加10分。


(4)大学生村官


大学生村官看上去不起眼,但是如果你认真履约,而且考核结果是称职以上,也可以享受到考研加分的优惠,也是加10分。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环境比较辛苦,需要经常走村串户、进村入户。


(5)退役大学生


大学生入伍退役后,在三年之内参加考研,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当然大学生参军优惠不仅仅是加分,每年国家还专门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安排5000人的专项招录名额,对象限制为退役大学生士兵。


(6)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在各种考研加分项目中,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年限是最短的,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到国外服务一年,回来就可以加分考研,同样是初试加10分。


除以上六种考研加分政策外,如果是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并且报考的是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分会加15分哦。


二、照顾专业


照顾专业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急需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确定部分扶持的重点学科专业。这些学科一般需求量较大,但上线生源较少。照顾专业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般比非照顾专业略低)。


照顾专业具体包括以下 考研专业 :


学术学位:


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中医类照顾专业: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


体育学[0403]


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照顾领域:冶金工程[085205]、动力工程[085206]、水利工程[085214]、地质工程[085217]、矿业工程[085218]、船舶与海洋工程[085223]、安全工程[085224]、兵器工程[085225]、核能与核技术工程[085226]、农业工程[085227]、林业工程[085228]、航空工程[085232]、航天工程[085233]。


中医硕士[1057]


体育硕士[0452]


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


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考试录取: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以上内容根据当前政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化,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五、破格复试


初试公共科目成绩不合格,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科研方面突出的考生破格参加复试。


1.政策


破录政策是早已有之,首先需明确目标院校是否有相关政策。这一政策需公示,可能比较久远,但是肯定是可以查到的。如果不确定可致电该校研招办确定。


2.申请破录条件


一般条件:政治或外国语分数不足且分差较小,但业务课(对大数人来说指的是数学和专业课)和/或总分成绩很高,且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表现者。


解读:


(1)百分制的科缺分往往不多于三分,基本全部学校均不超过5分。


(2)业务课和总分很高,一般指的是业务课140分以上,或单科排名前10或5,总分排名前10或5;有的学校仅要求总分很高即可。


(3)相关领域突出表现指的是本科期间有发表论文,授权专利(一般公开专利是不行的),高等级竞赛获奖。也有些学校采用招生所在院系评审的方法,即系负责人或相关人士进行评估,这种方式使得项目经验丰富的考生得以符合。 瓜准网


3.相关流程


一般流程:需要考生申请,2-3名正高职称(教授,研究员)同意推荐,拟报考导师签字同意接受,系主任签字。上报所属教育部门批准方可生效。


解读:步骤繁琐,但如果考生素质够硬,也是会不遗余力的去做,往往是可以走通的。另一方面也看出,目标导师影响力越大,破录机会越多。


4.考查


研究生录取普遍采用的方式是差额排名录取,一般破录有两种考查方式。其一,破录进入复试,则以原总成绩进行加权排名;其二,破录进入复试需要总成绩以5:1或3:1等比例进行补偿,即所谓的补分。


很明显,方式一更有利于破录考生最终录取,但另一方面,从人情世故来看,如果导师愿意配合考生完成破录手续那么应该也会想尽办法录取该生的。所以补分与否实际上并不很重要。


5.读研


破录生是属于计划外招生,所以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待遇。也就是说是没有每月补贴且自付学费的。导师是否会给予补贴就看情况了。此外双证都是一样的。


考研加分政策有哪些?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考研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成绩查询,准考证打印入口,准考证打印时间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祝愿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进入理想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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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加分政策有哪些?

东北财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北财经大学(国标代码:10173)是财政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学校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本科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三至六年;专升本学制二年。

第二章 计划说明

第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份生源情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实际情况,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顺延录取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线上有学校志愿考生。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第六条 日语专业只招收日语、英语、俄语法语语种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的注册会计师方向和国际会计方向、萨里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三章 专业设置

第七条 专业设置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生/学年)

1

020101

经济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4500

2

020102

经济统计学

4年



经济学

4500

3

020201K

财政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4500

4

020202

税收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4500

5

020301

金融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4500

6

020302

金融工程

4年



经济学

4500

7

020303

保险学

4年



经济学

4500

8

020304

投资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4500

9

020305T

金融数学

4年



经济学

4500

10

020310T

金融科技

4年



经济学

4500

11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文、理

经济学

4500

12

030101K

法学

4年

文、理

法学

4500

13

050207

日语

4年



文学

5100

14

050262

商务英语

4年

文、理

文学

5100

15

050301

新闻学

4年



文学

4500

16

050303

广告学

4年



文学

4500

17

071201

统计学

4年



理学

4500

18

071202

应用统计学

4年



理学

4500

19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理学

5100

20

120101

管理科学

4年



管理学

4500

21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年



管理学

4500

22

120801

电子商务

4年



管理学

4500

23

120103

工程管理

4年



管理学

4500

24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4年



管理学

4500

25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4年



管理学

4500

26

120201K

工商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27

120202

市场营销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28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29

120601

物流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0

120203K

会计学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1

120204

财务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2

120208

资产评估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3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4

120402

行政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5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6

120901K

旅游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7

120902

酒店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500

38

120201H

工商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60000

39

120204H

财务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60000

40

120901H

旅游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60000

41

120203

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

4年

文、理

管理学

25000

42

020301

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

4年

文、理

经济学

25000

43

020101H

经济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48000(国内)

44

020301H

金融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48000(国内)

45

120203H

会计学

4年

文、理

管理学

48000(国内)

46

120204H

财务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48000(国内)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第八条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第九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标准依据招生当年、实施招生录取前的最新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条 学费收费标准:

(一)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100元/生·学年;

(二)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0000元/生·学年;

(三)国际商学院会计学、金融学专业25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8000元/生·学年;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就读期间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外方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学生需考虑到外方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及汇率变化的风险。

(四)其他专业4500元/生·学年。

第十一条 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第十二条 学校以品学兼优学生为奖励对象,设有多种奖学金;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资助对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金额2750元/生·年。

第六章 国际合作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萨里大学合作创建了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和旅游管理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方式为: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颁发东北财经大学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英国萨里大学的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多所国外知名大学合作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方式为: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具体如下:

(一)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又译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UK2A20040912O)

(二)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又译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UK2A20040913O)

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4+0”双学位模式,学生在东北财经大学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国外大学学位与学历证书为一份证书)。符合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的学生也可以在后两年自愿申请赴英方大学学习。

(三)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CA2A20020910O)

学位颁发具有两种形式:第一,双学位形式。学生在完成前两年国内阶段学习后,如果符合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可自愿申请赴国外合作大学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国外大学学位与学历证书为一份证书)。第二,单学位形式。学生在国内学习,在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四)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AU2A20030087O)

该项目为“3+1”模式,学生须在国内学习三年,在语言和课程成绩达到外方要求后,将在国外合作大学完成最后一年专业课程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国外大学学位与学历证书为一份证书)。学生在就读期间如因学习或语言成绩未达到出国要求,或因个人身体、家庭等原因提出不出国申请,经批准可继续在东北财经大学学习;学生在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具体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以实际发布为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志愿模式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符合相关规定并无专业受限情况,均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无“专业级差”,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作为划分专业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 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1)教育部和各省份规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2)教育部规定享有“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3)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4)单科成绩(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无文理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部分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该部分专业含日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辽宁省高职高专升本科学生各科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办投档规则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内蒙古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对江苏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AB。

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项目(包含的专业和项目见第六章)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要求考生英语成绩115分(含)以上(英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满分的76.6%进行折算),录取后首年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能够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

第二十四条 部分专业按照专业类招生,具体专业类所包含专业以学校招生网站发布及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按专业类录取学生大学二年级依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确定专业。

各专业培养方向毕业证书专业名称按专业标注,无培养方向字样。

对于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等计划类型,按具体专业安排的招生计划,学校按具体专业对所录取学生进行培养,学生也可选择参加专业类分流。

第二十五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专升本、港澳台侨录取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及本章程执行。

第八章 联系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 生 网: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 话:40004118000 411-84710259 0411-84710258

传 真:0411-84738600

微信公众号:DUFEGKZS

招生咨询QQ群:108538798(全国)

今日头条官方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抖音官方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哔哩哔哩官方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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