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湖南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相关的问题,今天,瓜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可以加5到20分之间。少数民族是指,在我国汉族以外的民族,统称为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1、加5分的情况是少数民族考生参加高考的时候,使用汉字试卷,10分到20分之间的加分是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少数民族身份,一个是少数民族家庭满足高考固定加分项目,两个同时满足,才能获得此项加分。
2、少数民族高考固定加分项目是:考生在高考中,报考院校,可以在院校录取最低标准的基础上,进行降低调档要求,只要符合这个条件,在系统里是可以投档报名的,如果院校的招生计划名额有指标,会从按照指标分配的方案,对少数民族考生,进行录取的。
3、少数民族是高考最高不要超过20,有的条件是加5分,有的是10分,有的更多,但是,无论多少,最终的雷击之后不要超过20分,这是规定。所以,少数民族考生,要认识到,政策倾斜不是无限制的,它是有一定范围的,要在这个范围内进行,不要超越这个范围。
4、少数民族烈士子女加10分,条件标准是少数民族,并且是烈士的子女,少数民族烈士是为国家奋斗做贡献的人员。归侨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少数民族考生。
5、少数民族考生参加高考,最终靠的也是自己的实力,不要一味地想着加分,要认真备考,认真准备,如果成绩好了,一个大题,基本上就好多分呢?高考毕竟是选拔性考试,大家若想去自己理想中的大学,就要顽强拼搏,拿出无人能敌的勇气,用奋斗的汗水,书写自己美丽的青春。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七十一条 国家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投入,并采取特殊措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发展其他教育事业,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民族高等学校,在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民族预科,专门或者主要招收少数
民族学生,并且可以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办法。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的时候,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对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殊照顾。

湖南高考加分政策
2023湖南高考加分政策是:
一、适用于向全国在湘招生高校投档时的政策是:
1、可以加20分的情况是: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可以加10分的情况是: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可以加5分的情况是: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4、可以加15分的情况是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仅适用于向湖南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的政策是:
1、可以加10分的情况:
瓜准网
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
2、可以加5分的情况:
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3、可以加3分的情况: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
湖南高考加分政策申请办法:
1、需要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及网上公示。
以上所有高考优惠加分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市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
2、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3、高考民族优惠加分资格审核按规定执行。
高考民族优惠加分资格审核按照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加3分,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2022年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2具体如下: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投档的时候,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最多不超过20分;
2、除了少数民族会进行加分外,以下3类人员也可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另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以上就是瓜准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瓜准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