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0 23:21:04 | 瓜准网
国家专项计划(National Special Plan)是指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的高校以及各省(区、市)所属的重点高校,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定向招收学生的一种扶贫计划。该专项计划于2012年起实施。
国家专项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与地方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共称为高考三大计划。三类专项计划的投档顺序依次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招生院校以及审核流程:
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其它(如安徽省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
招生院校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主要是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本科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共同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高职计划由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学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
审核流程:
考生首先需要前往户籍所在报名地县(市、区)的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领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该表后提交至县(市、区)的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和备案。专项计划考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需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以及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要求考生的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高校代号均为无效志愿。对于信息存疑的考生,需要及时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信息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法律分析:国家专项计划是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的一种扶贫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与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隶属于高考三大计划。
法律依据: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 要求执行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或调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以上就是瓜准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国家专项计划指的是什么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