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2 20:11:17 | 瓜准网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须为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无公费师范生需求的省区市除外)内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4.考生须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5.考生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二、招生计划
为了发展农村教育,培养优秀农村师资,我校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面向公费师范专业,招生计划为80人,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科类 |
招生专业 |
文史类 |
|
理工类 |
心理学(公费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教育技术学(公费师范)、物理学(公费师范)、化学(公费师范)、生物科学(公费师范) |
科类不限 |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
2021年4月19日至4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
四、资格审核
2021年5月20日前,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管理部门完成考生资格初审;2021年5月底前,我校完成考生资格初审。我校将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按教育部规定进行上报审核和公示,经各级审核通过和公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我校资格审核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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