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首都师范大学本科音乐学院招生规则是什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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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3年苏州大学 艺术 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23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录取依据
(1)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
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 高考 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 考试 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 分数线 ,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使用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未提供投档成绩的省份,则按照“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若成绩相同,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不实行平行 志愿 投档的省份
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综合成绩=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音乐类专业:
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23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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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涉及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统考需成绩合格。
3.录取依据
(1)音乐学( 师范 )专业
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省级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
采用校考成绩录取(除 广东 省之外的其余招生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8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100×2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同按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在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采用统考成绩录取(广东省考生):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使用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23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录取依据
(1) 江苏 考生
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进档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非江苏考生
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省级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进档后按高考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广西音乐艺术学院分数线
其他信息:
不同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不同。广西艺术学院和广西大学艺术生各专业的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如下:
2017年广西艺术学院各专业化课录取分数线: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文350分,艺术理320分
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艺术文300分,艺术理270分
美术学(文化管理):艺术文350分,艺术理320分
书法学:艺术文310分,艺术理280分
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文350分,艺术理32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文350分,艺术理32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320分,艺术理290分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艺术文290分,艺术理260分
音乐表演(民族音乐与表演):艺术文270分,艺术理240分
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文290分,艺术理260分
广西大学2018年广西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环境设计:最高分619分,平均分610分,最低分605分
美术学:最高分619分,平均分602分,最低分598分
视觉传达设计:最高分634分,平均分615分,最低分605分
舞蹈学:最高分561分,平均分511分,最低分494分
音乐学:最高分598分,平均分580分,最低分57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最高分618分,平均分609分,最低分603分
广西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广西艺术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凡填报我校本科专业(除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外)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音乐学院招生规则是什么?
招生录取规则
1. 首都师范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 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 以内。录取时,首都师范大学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 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投档考生须满足首都师范大学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 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4. 对达到首都师范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是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有师范专业者,则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
5.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6.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首都师范大学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 分。投档后,首都师范大学按照考生实考分数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7. 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首都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按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区投放招生计划,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 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同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 在内蒙古自治区,首都师范大学普通类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9. 在江苏省,首都师范大学对进档的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录取,选测等级要求为AB。
10. 与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以及首都师范大学有关规定录取。
11.2020 年凡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涉及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类别的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方可按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具体情况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文件执行。
12.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各专业和初等
教育学院的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书
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只录取参加首都师范大学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文理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专业,文理科考生按照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文理不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中注明文理统一排队录取的招生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13. 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1)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220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2)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 分(满分150 分)(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在湖南实行的非平行组)以及实行一档多投的福建省,首都师范大学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 美术统考成绩÷ 美术统考满分× 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出现同分情况时,首都师范大学将依次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4)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首都师范大学按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5)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6)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4. 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
(1)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 专业校考成绩÷ 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课成绩( 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
录音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 专业校考成绩÷ 专业校考满分× 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40%+ 高考文化课成绩( 不含政策性加分)×6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 师范,京籍单列) 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海南省考生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采用标准分。
15. 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需达到210 分,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 分。该专业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 段投档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相关投档原则对考生进行投档。学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 专业校考成绩÷ 专业校考满分× 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课成绩( 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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