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2 15:06:34 | 瓜准网
法律分析: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瓜准网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援藏三年,子女高考待遇如下:
没有加分,为优先录取政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
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一、援藏干部子女高考优惠政策
1、对在藏工作的进藏干部(包括援藏干部)职工的亲生子女,其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外高等院校;
2、对符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改革西藏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的直系亲属,户籍迁入西藏的考生,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院校;
3、进藏干部职工(包括援藏干部)和按照规定将户籍迁入西藏人员的非直系亲属考生,以及以其他理由将户籍迁入西藏的考生,只能报考区内院校或区外非重点院校;
4、长期在藏工作的进藏干部职工依法收养的子女和抚养的非直系亲属从小学至高中在藏就读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院校。对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第四条的考生,按父母或抚养人在藏服务年限,在招生录取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加分照顾。
二、高考加分政策是什么?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
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法律依据:《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第三条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
2、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
3、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82号文件迁入西藏,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西藏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
以上就是援藏干部子女户籍转到西藏后如何取得西藏高中学籍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瓜准网。